「新歡」,是指現在的這間新公司。沒想到才上班第一天,不知怎麼就覺得很不能適應,說不出來那種不喜歡的感覺。一般的新工作不是都有三個月的適應期?我才第一天就不想繼續了...而且,路程太遙遠,浪費很多時間和車錢...我,真是沒拼勁...。只是看在阿玲熱心的介紹我到這裡,還是忍耐至少一個月再放棄吧!
「舊愛」雖然很差勁,沒有前途和未來,但是,適合我溫和的個性;「新歡」,還是沒有「舊愛」來得好...雖然「舊愛」也好不到哪裡去...。
幾年前我明明已經放棄了「舊愛」,為何還是會想念起他?
當初放棄「舊愛」,是正確的嗎?我的心裡是否有一絲絲的後悔?


